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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案例-车载无线充电器

发表时间:2021-03-12 15:33

产品:车载无线充电器


事件:经过对市场上产品的随机抽样检查,2021年3月12日给产品对应的法兰欧代公司出了这封信;


部门:联邦电力、天然气、电信、邮政和铁路局的汉堡分支机构;


问题:要求提供信件中提到产品对应的技术性文件(DoC以及配套检测报告);


处理:限期3月27日前给该部门提供了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;


后续:在收到上述材料后,2021年3月30日就该产品再给法兰欧代公司出了另外一封信件,列出以下问题: (1) 产品上缺少生产商名字和地址 (2) 产品没有附带DoC (3) DoC的签字日期不可信,是在被政府要求出DoC才签的 (4) DoC提到的标准不全 (5) DoC里面提及的RED指令没有写出出具证书的公告机构的信息,EMV 指令也是,所以不可信;另外需要提供的信息: (1) 已经生产了的数量 (2) 已经在欧洲市场的数量 (3) 还有库存的数量 (4) 针对已经销售产品的整改措施和未来进口产品的整改计划(例如:a. 以后放弃生产或者进口不合规产品 b. 按照规则整改并且做出区分于之前不合规产品的标识 c. 不合规产品的销毁或召回 等等)。6月30日再次给该部门提供了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,该部门7月1日回复:1. DoC里面如果用了指令 2014/53/EU,则无需说明2014/30/EU了 2. 写的检测标准是EN 303 417-3,但是DoC上都是写EN 303 417,是不是我们书写错误?2. EN 303 417 (“Final Draft EN 303 417-3”)在RED的官方标准里面是没有出现的,对于这样的标准,是要由NB参与检测并且出具证书的,可是客人提供的证书的机构并不是NB,所以需要我们解释,或者提供是NB的证书。


有关材料:

车载无限充电器1.png车载无限充电器2.png车载无限充电器13.png车载无限充电器123.jpg


文章分类: 客户案例